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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项目合同管理

2023-04-18 14:25:58 时间

1.合同类型 承包合同
(1)项目总承包合同 只与一个卖方订立承包合同,不意味着只订立一个总合同。
(2)项目单项承包合同 一个卖方只承包项目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
(3)项目分包合同 合同约定和业主认可,非项目主体结构 出问题既可以找总承建方也可以找子承建方。不能再次分包
2.付款方式划分 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一开始就确定,不允许改变,成本增加都由卖方承担
(2)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
(3)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 长周期
(4)订购单 非大量采购标准
3.按项目付款方式 成本补偿合同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成本实报实销 +固定的一笔利润费用
(2)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 成本实报实销 甲方主观感觉给乙方一笔奖励
4.项目付款方式 工料合同
按照项目工作所花费的实际工时数和材料数。按照事先确定的单位工时费用标准和单位材料费用标准进行付款

工作范围比较明确,工作量无法确定,工期段、不复杂的项目上

5.合同的选择
若工作范围很明确 已具备详细的细节 使用总价合同
若工作性质清楚 范围不清楚 工作不复杂 使用工料合同
若工作范围尚不清楚 使用成本补偿合同 买方的成本风险最大
双方分担风险 工料合同
买方承担成本风险 成本补偿合同
卖方承担成本风险 总价合同
采购标准 数量不大 单边合同

6.合同管理过程
(1)合同签订管理
(2)合同履行管理
解决争议的主要顺序:
谈判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如果约定了仲裁且约定了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就不能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管理
(4)合同档案管理
电脑打印文本,手写的旁边和修改等不具有法律效力。
(5)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特殊反常天气的约定条件,卖方可以得到延长工期,但得不到费用补偿.对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不仅给卖方延长工期,还应给予费用补偿。
一般先用监理工程师调解,不成在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调解,在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仲裁
索赔的有理性 有效性 正确性

7.索赔的流程

  • 提出索赔要求 28之内
  • 报送索赔资料 28后
  • 监理工程师答复 28内答复
  • 逾期答复后果 28天没有回应,就当默认
  • 持续索赔
  • 仲裁与诉讼